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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禁運品

威脅航空飛行安全的物品分類與說明,航空運輸禁止承運之危險品一覽

航空禁運品 危險品 爆炸品
發布日期
7月29日
2025年
閱讀時間
1
分鐘閱讀
最後更新
7月29日
2025年

航空禁運品

威脅航空飛行安全的物品,指在航空運輸中,可能明顯地危害人身健康、安全或對財產造成損害的物品或物質。主要有以下幾類:

一、爆炸品

  • 煙花爆竹
  • 起爆引信,例如信號彈

二、氣體

  • 壓縮氣體
  • 乾冰
  • 滅火器
  • 蓄氣筒(無排放裝置,不能再充氣的)
  • 救生器(可自動膨脹的)

三、易燃液體

  • 油漆、汽油、酒精類、機油
  • 樟腦油、發動機起動液、松節油、天拿水

四、易燃固體

  • 自燃物質
  • 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,如活性碳、鈦粉、椰肉幹、蓖麻製品、橡膠碎屑
  • 安全火柴(盒擦的或片擦的)
  • 乾燥的白磷、乾燥的黃磷、鎂粉等

五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

  • 如高錳酸鉀
  • 放射性物質

六、腐蝕品

  • 電池液、鉛酸電池

七、其他航空禁運品

  • 外包裝有危險標誌的貨品
  • 榴蓮
  • 帶氣火機
  • 涉及“武器”和“槍支”概念的任何貨品(含玩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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